6月12日起,新郑市人民政府开始面向全省居民发放面值为5000元的购房抵用券。同时,新郑市最新出台的《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正式开始实施,多措并举刺激住房消费。
发放面值5000元购房抵用券 一月内有效
据了解,新郑市将于6月18日起举行为期一个月的新郑宜居文化节暨第二届房展会。在展会期间,政府相关部门将推出一系列购房优惠,并从6月12日开始在省内率先发放购房抵用券。
购房抵用券每张面值5000元,省内居民都可领取。在展会期间购房的居民,凭购房券、购房合同及相关证明,可到新郑市财政部门换取5000元现金。
除了5000元购房补贴外,在一个月的展会期间购房,新郑市政府还将免去房屋登记办证费等与购房相关的行政性收费。优惠活动算在一起,可为购房者节省近万元开支。
有房产证的单位集资房可上市交易
新郑市政府还出台了《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多措并举刺激住房消费。
《意见》共四款十四条,内容涉及下调契税税率、二手房交易贴税、适度放宽单位集资住房上市条件、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、实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租售并举试点工作、缓缴涉房类规费、支持企业强强联手、扩大市场信贷投放、建立市场立体监管模式等。
其中,“放宽单位集资住房上市条件”,即对已取得房产证的单位集资住房,按80元/平方米向新郑市财政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,可换发商品房房产证,实施无障碍上市交易。目前,我省其他城市还没有类似举措。
责任编辑:银新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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